如何理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日期:2015-11-10
·1998年,国家统计局将工业统计范围划分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98-2006年,是指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企业;2007-2010年,统计范围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011年开始至今,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工业”(2011年至今是2000万元以上)标准的企业,经过国家统计局审批相关资料(财务表、资产负债表、纳税申报单、营业执照等)后,便可入企业名录库,入库以后便可以上报。
·当年是否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按照前一年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评定是否归入规上名录。例如,一个企业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2000万,则该企业在2014年应归入规上,若该企业2014年经营不善,主营业务收入回到2000万以下,则该企业在2015年应划入规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