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30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办理借书证将不再收取图书借阅押金。
※人工办证: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各图书馆服务台办证。
※自助办证:市图书馆读者持二代身份证、广西社保卡电子证可在自助设备办证。
※线上办证:广西区内电子社保卡可通过“南宁市图书馆”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实名认证“爱南宁”、“市民卡”app,“支付宝”app关注“借阅宝”生活号线上办证。
※原借书证继续有效,并为原办证读者提供退押金服务。读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借书证(如有),到原办证馆申请退还押金。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详情请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o_H0_PsN7DQEji7lMefC_g
如有疑问,可于周四至周日9:00-17:00致电0771-481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