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5-03
1、挂失:读者若不慎遗失读者证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即刻前往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读者证的服务功能(除还书功能以外)暂时关闭。
2、补证:读者首次办理读者证免收工本费。若因遗失或损坏需补办新证,读者持本人身份证交纳10元工本费即可办理。如补办新证后原证找回,补办新证的工本费不予退还。
3、退证: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及读者证,经系统确认无欠费、欠书记录,填写退证申请表,收回读者证后,由服务台退还读者押金。不能交回读者证时,读者应完成挂失、补证手续后,再行退证。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