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21
1. 读者可持二代身份证申请开通文献借阅服务功能,并交纳押金。
2. 未办理身份证的少儿读者,可持家长身份证申请开通少儿图书借阅功能,也可凭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办理少儿读者证,并交纳押金。
3. 读者可在支付宝 “嘉图借书”服务中绑定身份证,即可享受免押金文献借阅服务。
4. 读者持二代身份证登录沧州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可线上开通数字资源阅读和馆内上机功能。
5. 持有狮城英才A、B卡的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开通免押金文献借阅服务功能。
6. 本馆读者实行信用积分管理,初始积分为100分(详见《沧州图书馆读者信用积分管理办法》)。
二、密码
读者卡初始密码为申办人出生日期(yyyy-mm-dd)8位数字,登录沧州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栏目可自行修改。
三、丢证
1. 各类读者证丢失,请立即登录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服务电话挂失。
2. 身份证丢失的,须在补办身份证后重新申请开通借阅功能。
3. 原读者证挂失7天后,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申请开通身份证借阅功能。
4. 因丢证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四、核验、变更、注销
1. 身份证借阅功能每两年核验一次。
2. 读者证类别可变更。
3. 读者持二代身份证或原读者证可申请注销借阅功能,退回押金。
4. 代办手续,须同时出示读者本人和代办人二代身份证。
五、通借通还
读者持开通借阅功能的身份证可在沧州图书馆及各个城市分馆(书吧)、中心城区阅读“一卡通”各服务点、流动服务车通借通还文献,借阅规则请咨询各馆(服务点)。
六、注意事项
从2021年1月1日起,我馆实行用二代身份证代替原读者证。原读者证仍可照常使用,待两年期满核验时收回,并同时开通身份证借阅功能。
办证咨询:2079183、2079215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