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26
本馆读者证分个人借书证、家庭借书证和阅览自习证三种,读者可选其一办理。读者持济南市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在馆注册后可免押金充当个人借书证使用,社保卡注册读者也可同时持有本馆读者证。
一、读者证种类
1、借书证
(1)个人借书证:押金50元,可借图书或期刊3册/证(3册书总价不超过200元)。外借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
(2)家庭借书证:押金200元,可借图书或期刊10册/证(10册书总价不超过600元);家庭借书证在儿童借阅区借书,上限5册/证。外借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
借书证有效期2年,到期须到馆或电话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2、阅览自习证:仅限12周岁以上读者办理使用,一人限办一张,不可代办。读者凭证可以到馆自习、阅览馆藏普通图书、报纸、期刊、工具书、部分地方文献、专题文献。借书证同时具有阅览自习功能。
二、读者证办理
1、读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二代市社保卡,到自助办证机处办理读者证;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居住证、二代市社保卡、户口本、老年证、军人证、机动车驾驶证、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等均可),到办证处填写信息进行人工办理。
2、读者持二代市社保卡到馆注册可免押金开通文献借阅和自习功能,使用权限与个人借书证相同。社保卡注册读者也可同时持有馆内读者证。
3、已办证读者在本公众号“服务大厅”里“证(解)绑定”中绑定本人借书证后,可在“服务大厅”里“二维码电子证”中将读者证号生成电子二维码,并凭该二维码在馆借还图书或阅览自习。
4、少年儿童读者须由监护人陪同到馆办理读者证。办证程序参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