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图书才符合捐赠要求?
日期:2018-08-07
(一)本馆予以接受的文献为:<1|成都地区地方文献;2|中外珍稀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名家代表作手稿|家谱等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3|近三年正式出版的中文普通图书(中小学教材|教辅除外);4|近三年出版的外文文献;5|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3册为宜。
(二)本馆不予接受的文献为:1|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2|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文献;3|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4|缺乏连续性或完整性的文献;5|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文献;6|其它不符合本馆藏书建设原则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