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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借阅须知

日期:2020-03-28

1、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归还或续借,但不能委托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可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图书借还,便民伞在总服务台办理借还,过刊、音像资料、境外(外文)文献需到所在阅览室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办理文献资料外借手续之前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如有缺页或破损,请向工作人员申明并处理。每次操作借还后点击查询,确保图书已借还成功。
3、读者经过报警通道时,如发生响声,请主动配合保安员或管理员检查。
4、“通借通还”服务按深圳市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平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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