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2-21
(1)逾期归还文献无需支付滞纳金,但需按1册(件)1天扣除读者积分1分;
(2)一般污损文献按每册(件)扣除读者积分30分;
(3)严重损坏程度或者文献遗失按1册(件)扣积分60分并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4) 为规范、完善“图书馆之城”通借通还的服务管理,根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借阅规则》的要求,我馆(含馆外服务点)将于2019年7月5日起按系统显示的额度收取滞纳金,收到的款项统一上交财政。本馆读者证借本馆文献沿用阅读积分管理办法,不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