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14
福建省图书馆免费开放公告
各位读者: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精神,福建省图书馆将在原有免费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费开放服务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全国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部署,2011年底前,实现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公共图书馆空间设施场地包括阅览室、报告厅、自修室等;基本服务项目包括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此外,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寄包等也全部免费。在基本服务项目之外,图书馆开展的非基本服务项目可以收取适当的费用,如深度参考咨询服务(为读者收集专题信息,编写参考资料,或进行代查、代译、复印书刊资料等服务),以及管理和赔偿性收费(逾期资料费、文献损坏和丢失赔偿费等)。
对照以上要求,我馆决定自2011年3月起,在原先绝大多数基本服务项目已免费服务的基础上,增加电子阅览室、音像资料外借室免费开放和免收读者办理借阅证的工本费,实现馆内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开放。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
2、音像资料外借室免费开放;
3、读者办证免收工本费;
4、馆内阅览室、外借室、自修厅、展览厅、报告厅等公共设施全部免费开放;
5、读者寄包免费;
6、馆内普通书刊借阅服务免费;
7、馆藏文献检索及普通参考咨询免费;
8、分馆、流通点流动借阅服务免费;
9、基层业务辅导和读者培训免费;
10、“闽图大学堂”、“正谊书院”等公益讲座、公益展览、资源展播等全部免费。
其中,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音像资料外借室免费开放、读者办证免收工本费为新增免费开放项目。
随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的不断深化,我馆将继续改善条件,增强活力,提升服务,创建品牌,有效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和设施的利用率,发挥公益文化服务职能,使广大读者共享国家惠民文化政策。
福建省图书馆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