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18
1、请持本人读者证入室。
2、非本馆书刊请勿带入室。
3、凭本人读者证一次可借阅图书5册,借期30天,可续借2次,续借电话67590464。
4、入室请保持安静,勿穿拖鞋,勿高声说话,关闭手机铃声、拨、接电话请出室。
5、除饮料外其他食物不得携带入室。
6、借到书时请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污损情况须又借阅者负责赔偿。
7、请爱护书刊,不要在书上圈点划号、批字涂抹、撕毁污损,违者按本馆《书刊资料赔偿标准》处罚。
8、闭馆前5分钟谢绝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