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2-20
1.读者(含非本市户口的读者)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照等),,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办理借书证。 各类借书证免收工本费、服务费。
2、读者如遗失借书证,请持有效证件原件速到办证处挂失,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挂失后可持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财务科(一楼)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同时可重新办理新证。
3.借书证即为押金凭证,如需退证,请先还清所借书籍,再持押金发票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4.办证、退证时,钱票请当面点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外 借 读 者 证押金册数30元 一册60元二册90元三册
读者须知
领证人应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本证仅供本人使用,请勿转借他人。请妥善保管,若遗失,请及时挂失。爱护文献,如有遗失、污损、滞还须按章处理。借期为一个月,逾期一天缴交过期费1角。办证补充说明
办证收押金问题读者在我馆办理借书证所缴纳的押金在退证时可退还。
新旧证遗失处理问题2011年7月1日前办理的借书证遗失,可凭办证收据免费办理一次。2011年7月1日后办理的借书证遗失,在补办证时需交纳2元工本费。少儿部办证方法:借书证押金20元,一张一寸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