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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期及续借

日期:2019-04-18



图书借期为3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0天。每借阅一册积2分,每天积分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20),续借图书不积分。

读者请在图书到期归还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方式如下:

(1)到馆续借:到图书所属借阅室的服务台办理图书续借手续;

(2)电话续借:0754-88943016(中文图书借阅室)、0754-88943019(少年儿童图书借阅室);

(3)网上续借:①登录“我的图书馆”

②点击“图书续借”查看已借图书详细信息 ③点击功能按钮“续借”,即可完成续借手续;

(4)微信续借:①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 ②绑定读者证③进行图书续借;

(5) 移动图书馆续借:①登录“移动图书馆”

②通过“借阅信息”功能检索到图书的书目记录,查看已借图书详细信息 ③点击功能按钮“续借”即可完成续借手续。

以下情况续借服务不能进行:

您有欠款或其他过期图书;您的图书已续借过一次;您的图书已过期;您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您的读者证在冻结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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