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21
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超期每天每册须缴纳滞纳金0.1元。图书借出10天后可电话续借(2780332、2780331、
2780334、2696700)、网上续借、微信续借或携带读者证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原借书期终止日
起的一个借阅周期。所有续借操作只能在读者记录为冻结、没有过期未还书刊、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并限续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