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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日期:2019-09-09


为了让更多读者了解图书馆,更好地利用图书馆,维护文明、安全、健康、有序的公共阅读环境,请各位到馆读者在入馆时,认真阅读本守则。


一、莆田市图书馆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为所有读者提供文献资料免证查阅及凭证外借服务;

二、读者入馆请注重仪表、卫生,保持衣冠整洁得体,勿穿着背心、拖鞋入馆,文明阅读;

三、馆外设有存包柜,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除贵重物品外)可免费寄存;同时,请勿携带食品、饮料入馆。

四、请保持馆区内安静整洁的阅读环境和秩序,移动通讯设备请置于静音状态;不在馆内高声接拨电话、大声喧哗、追逐戏闹、吵架斗殴等,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五、儿童入馆不得携带玩具,且须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责任,并以自身行为教育引导孩子文明利用图书馆,避免因孩子在馆内哭闹、奔跑、攀爬等影响他人阅读;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造成孩子受伤、走失等,本馆概不负责。

六、馆区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宠物、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异味及违禁物品入馆;

七、进入馆区,请勿进餐、吃零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八、请有序进入馆区,使用电梯、楼梯时勿推搡拥挤压;玻璃护栏高度有限,禁止攀爬、倚望;办理办证、借还等相关手续,参加相关阅读、体验活动时请依序排队;

九、进入馆区,请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勿涂抹刻画;不随意移动阅览桌椅。

十、除残障人士用车与婴儿车外,其余如滑板、轮滑鞋等带轮车辆不得进入馆区。婴儿车活动范围仅限制在一楼大厅及过道,禁止进入电梯、阅读区域、自修区域,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读和交通组织。同时,要求婴儿车入馆的家长假如发生婴儿哭闹,请及时从车中抱起哄止,若是出现任由婴儿哭闹,影响其他群众阅读,破坏图书馆整体环境的,我馆将采取措施,停止对其进行服务。

十一、我馆书籍实行开架借阅服务,读者进入少儿、借阅、藏阅等相关阅读区域,请自觉取用并使用代书板,使用方法可咨询工作人员。架上书籍自行取阅,请轻拿轻放,书籍阅读完毕后应复归原位。少儿绘本区一次限取3册,阅后归位再取。

十二、读者办理外借手续前应先检查所借书刊有无破损、缺页、严重污损等现象,若发现以上情况请及时告知借阅区或服务总台管理员,加盖污损证明章,以明责任,避免按违规处理;读者借还书刊时应仔细核对借还机所显示的借还纪录,确定无误后,方可离开。离开借还机时应退出本人账号。

十三、读者应爱护图书,遗失或污损书刊及加工标识者以及有意破坏(如裁割、撕裂等)书刊资料者,将按《莆田市图书馆书籍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赔偿。

十四、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离馆区,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读者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询问;

十五、请遵守公共秩序和莆田市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维护好共有的阅读环境。



十六、服务时间:09:00-17:00( 夏令时09:00-17:30 )

咨询电话:0594-2253399     269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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