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02
长春市图书馆积分管理办法
一、原始积分
所有持长春市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享有原始读者积分300分。
二、积分增加
1、每借1册(件)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为100分;
2、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一小时增加5分(不到一小时者不加分);
3、完成问卷调查增加10分。
4、读者在我馆学习平台学习(http://cclib.chaoxing.com/)或者参加读者活动均可获得相应积分。具体参见《学习平台读者积分规则》
三、积分减少
1、逾期归还文献资源按1册(件)1天扣除积分1分;
2、一般污损文献按每册(件)扣除读者积分30分,严重损坏或者文献遗失按每册(件)扣除读者积分60分,并按文献定价1-2倍赔偿。
四、读者证冻结与解冻
1、积分为零时,冻结读者证借书功能,还书及其他功能可正常使用;
2、读者证解冻办法:
持证读者不存在未归还图书和未缴纳赔偿金情况下:
(1)90天后自动解冻读者证;
(2)参加本馆服务知识学习,完成问卷并合格,可申请解冻读者证;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达到2小时以上,可申请解冻读者证;
(4)读者在我馆学习平台(http://cclib.chaoxing.com/)学习或者参加读者活动均可获得相应积分,可解冻读者证。
3、读者证解冻后恢复10积分;
4、读者退证,积分保留。
五、读者证积分查询
可登录长春市图书馆网站(http://www.ccelib.cn)我的图书馆中查询
六、表彰与奖励
长春市图书馆每年将对读者积分成绩进行统计,对积分高的读者进行适当奖励。
七、积分管理自2018年4月23日开始执行,其后还回文献产生欠款自动抵扣读者证相应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