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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

日期:2019-08-16

为进一步深化免费开放服务,促进少儿阅读,培养少儿良好的阅读习惯,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继2013年实现免押金办证举措后,从 2014年9月起用积分制度取代原有的滞纳金制度。积分制度奖罚分明,加分、扣分都有相应的标准,借阅书刊可获得积分奖励,图书过期未还等行为也不用罚款,只需扣除相应的积分即可,真正实现全免费服务。

         为规范、完善“图书馆之城”通借通还的服务管理,根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借阅规则》的要求,我馆(含馆外服务点)将于2019年7月5日起按系统显示的额度收取滞纳金,收到的款项统一上交财政。本馆读者证借本馆文献沿用阅读积分管理办法,不收取滞纳金。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读积分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阅读习惯,引导读者更好利用图书馆资源,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的读书活动,且进一步完善免费服务,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制定阅读积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 持有《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以下简称《读者卡》),并到馆享受各种服务的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阅读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持有本馆有效《读者卡》的读者进行积分,将其个人的文献借阅情况和参加其他服务情况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第四条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负责积分管理工作。少图文献借阅联盟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馆外服务点负责本办法在其服务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校园图书馆服务点以校园图书馆规定为准。

第二章 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 积分指标由原始积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组成。
第六条 原始积分。
《读者卡》开通服务功能后即可享有原始读者积分300分。
第七条 加分指标。
(一)在借阅室每借1册(件)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8分。
(二)《读者卡》总积分为零时,参加本馆服务知识学习活动1次增加读者积分30分。
第八条 减分指标。
(一)逾期归还文献资源按1册(件)1天扣除读者积分1分。
(二)一般污损文献按每册(件)扣除读者积分30分。
(三)严重损坏程度或者文献遗失按1册(件)扣积分60分并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第九条 总积分
(一)《读者卡》总积分为零,系统会自动冻结《读者卡》文献借阅功能90天;读者积分大于零即可解冻。
(二)《读者卡》挂失后重新办理启用,《读者卡》总积分保留原卡积分值。
第十条 根据本馆服务发展需求,本馆将适时调整积分方案并向读者公布。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开始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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