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16
一、办证
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可办理太原市图书馆“实体读者证”。未携带相关有效证件的中国公民可通过手机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虚拟读者证”。
实体读者证申办手续:
(一) 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现金可通过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读者证”或免押金“阅览证”。
(二) 持其它有效证件(残疾证等)的读者请到一层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三) 13岁以下少儿读者请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本)及现金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虚拟读者证申办手续:
(一)读者可在一层服务大厅自助办证机或太原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微信办证”中微信支付读者证押金自助办理。
(二)在支付宝借阅宝中芝麻信用分达到600分以上,可免押金办理信用借阅证(仅可借4册市馆普通文献,少儿图书和馆际图书不可借)
注:读者证、阅览证、虚拟读者证每人限办其中一种证。
二、退证
(一)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后,本人携带读者证、原办证有效证件等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
(二)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三、挂失、补办
(一)读者证挂失:读者证若不慎遗失实体读者证或阅览证,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拨打电话(6160116)办理挂失,也可登录太原市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或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自行挂失。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二)读者证补办:读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实体读者证、阅览证补证工本费5元。
四、办证类型
(一)读者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其中一种读者证类型
①A1证:押金100元,可借4册(总价不超过300元),借期31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31天);可借1册期刊,借期15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15天),逾期归还,每天每册收取0.1元逾期款。
②A2证:押金200元,可借6册(总价不超过600元),借期31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31天);可借2册期刊,借期15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15天),逾期归还,每天每册收取0.1元逾期款。
③A3证:押金300元,可借8册(总价不超过900元),借期31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31天);可借3册期刊,借期15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15天),逾期归还,每天每册收取0.1元逾期款。
④A4证:免押金,可借4册,借期31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31天),逾期归还,每天每册收取0.1元逾期款。
⑤B1证:押金100元,可借4册(总价不超过300元),借期31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31天),逾期归还,每天每册收取0.1元逾期款。
⑥B2证:押金200元,可借6册(总价不超过600元),借期31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31天),逾期归还,每天每册收取0.1元逾期款。
⑦B3证:押金300元,可借8册(总价不超过900元),借期31天,可在借期内续借一次(31天),逾期归还,每天每册收取0.1元逾期款。
⑧C证:免押金,仅供馆内自习、上数字阅览网,馆外远程数字阅读,下载论文。
⑨kindle:押金1000元,可借1台kindle电子阅读器,借期31天,逾期归还,每天每台收取0.5元逾期款。
温馨提示:
1.相同的押金,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较全省一卡通读者证,可多借2册书(太原市文化惠民活动),凡超出全省一卡通册数的图书,可在太原市图书馆内借阅,也可在其他馆借阅太原市图书馆所属图书。
2.借阅太原市图书馆期刊,须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并将期刊归还至太图报刊部。
3.参加太原市图书馆举办的“你选书我买单”活动,须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
4.免押金的阅览证不具备借书功能。如需借还书,请到总服务台退证后办理读者证。
5.读者可以使用微信支付逾期滞纳金。
6.读者证初始密码由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字组成(例:19960601)。原各类非RFID读者证初始密码仍为123456或666666。
7.如需转换读者证类型(A4读者证、C阅览证除外),可到总服务台凭读者证及原办证有效证件,补交或退还押金差额,即可办理。
8.开通电子阅读器借阅功能:读者凭本人身份证、读者证到总服务台,另交纳1000元押金即可开通此功能。开通成功后,到三层数字影音空间办理相关手续可借电子阅读器1台,归还电子阅读器后可退还押金,不影响读者证其它功能的使用。电子阅读器不可续借。
五、注意事项
1、读者申请办理读者证/阅览证/虚拟读者证,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规则。本规则如有改动,请读者自行关注并遵守相关条款。
2、因个人原因损坏读者证或自行变更相关信息,而导致读者证无法使用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1-61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