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暂行规定 1. 在确保本校教学、科研和读者需要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馆藏文献资源,提供对校外读者借阅书刊资料的服务。 2. 借书〈1〉 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校外读者借书证(使用期为一年),并交纳工本费、管理费、服务费和书刊保证金。〈2〉 凭证外借图书5册,借期为1个月,1个月期满可续借15天。〈3〉 一年期满,清还所借图书,退还书刊保证金。〈4〉 若有需要,可续办新证延续借阅。 3. 阅览〈1〉 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校外读者阅览证(使用期为一年),并交纳工本费、管理费和服务费。〈2〉 持此证可到本馆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 4. 凭本人身份证可到本馆查阅文献资料,进行信息咨询、文献检索和课题(项目)查新,并交纳管理费和服务费。 5. 若有丢失、损坏书刊资料等情况,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6. 与本馆建立有馆际协作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其借阅办法按〈馆际互借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