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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日期:2021-11-18

借阅规则

一、 读者需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

本校教职工限借50册,借期120天;学生限借20册,借期为60天。图书可续借一次,时间为15天。所借图书逾期未还者将不能继续借阅图书。

二、 借书时,请注意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显示是否相符,如有疑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借书时,请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残缺或表里不一等情况,否则,读者应对归还图书时的损毁状况负责。

三、进书库选书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当读者从书架上取出图书时,应把代书板插于该书位置,每次只取出一册图书,阅毕把图书归还原处,再取出代书板,以免造成乱架。

四、读者对所借图书应细心保管,爱护,避免丢失,污损;对故意撕毁、偷窃图书者,责令本人写出检查,同时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对于偷窃、遗失、损坏的图书,其赔偿参照遗失赔偿标准执行。

五、 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自觉保持室内安静,维护环境整洁。请勿在借阅区接听和拨打手机。请勿喧哗打闹、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等杂物。

图书遗失赔偿办法

一、 刷卡(一卡通)赔偿

图书丢失赔偿刷卡付费(一卡通),赔偿金额参见“温州理工学院图书馆图书遗失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图书丢失赔偿根据出版时间、馆藏副本量等相关因素确定赔款倍率

复本量>=4: 原书价×(1+0.2×年限)

复本量=3: 原书价×(1+0.25×年限)

复本量=2: 原书价×(1+0.3×年限)

复本量=1: 原书价×(1+0.35×年限)

按照公式得出近15年出版图书倍率,超出表格年限比照统一赔偿公式计算:


二、实物赔偿

即购买未使用过的相同版本图书赔偿,购买的图书必须确定图书题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ISBN与原书完全相符,同时缴纳5元材料加工费(刷一卡通付费)。

三、图书退赔

已赔偿过的图书,二个月内找到并退还图书馆,可办理退赔(不包括已经注销借阅证的读者)。即到图书馆二楼咨询处填写退赔单,由图书馆办公室加盖公章后,到学校后勤财务处提取退赔款。

(注:近期为现金收费,后续将开放一卡通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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