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27
长春市图书馆是公共文化场所,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请读者共同遵守以下制度:
1.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2.保持馆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3.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4.保持安静,不在馆内大声喧哗。带小孩的同志请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做影响其他读者阅读、学习之举;
5.请爱惜图书馆文献资源及设施设备,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6.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进入阅览区前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含电脑包)及其它与查阅无关的物品寄放免费存包处;
7.加强公德意识,尊重他人,互敬互让,在阅览区和自修区请勿占座,不随意移动馆内设施。
8.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进入阅览区;
9.请健康上网,尊重知识产权,依法利用文献信息资源,不利用图书馆网络发布谣言和违法信息;
10.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长春市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11.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保持冷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避难或疏散。